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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台电公司与德国博世公司诉讼案件的声明

  • 发布时间:2005-05-07

关于深圳台电公司与德国博世公司诉讼案件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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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公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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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05-05-0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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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台电公司与德国博世公司诉讼案件的声明
 
  2005年4月,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台电公司)的竞争对手德国罗伯特.博世股份有限公司(Robert Bosch GmbH)(下称博世公司)在德国法兰克福地方法院起诉台电公司,诉称台电公司的一款产品(E-系列会议单元)外观设计与博世公司的一款产品相类似,要求台电公司此款产品不能在德国展出及销售。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此案件引起业内人士及社会各届的关注。为澄清社会上的一些谣传,台电公司特郑重声明如下:
  台电公司成立于1996年,是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经过近十年的艰苦创业和努力,现已在国内拥有自己的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是国内现代会议系统设备及相关服务制造商和供应商。台电公司的立业之本是技术创新,公司每年都在推出新产品。目前,台电公司的会议系统设备已经达到世界技术的先进水平,在某些领域的技术水平已经超过世界著名的生产制造商,并且拥有全部自主知识产权。正是由于台电产品的高质量、高科技等因素,自2002年起,台电产品在国内会议系统领域市场的份额已居第二。2003年底,台电公司进军海外市场,市场份额快速增加。
  台电公司现有十多款会议系统产品,此次与博世公司的诉讼所涉及的是其中一款产品(E-系列会议单元)的外观设计。此款产品是台电公司自主研发的,包括外观设计在内,没有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并且台电公司的此款产品已分别取得了中国和欧盟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中国专利号:ZL200430038957.2,欧盟专利号: No.000214903-0001)。根据法律,台电公司有权在中国及世界各国(包括德国在内)销售此款产品。
  对于此次诉讼,台电公司非常重视,聘请了德国一家世界著名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此次诉讼的代理律师,并形成由中德两国多名优秀律师组成的律师团来应对博世公司的挑战。众多专家(包括德国和中国的知识产权专家)在比较此次涉案产品后,普遍认为台电公司E系列会议单元对博世产品不构成侵权。
  最近有部分竞争对手利用此事件,歪曲事实,制造谣言损害台电公司的声誉,对于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台电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作为一家成长中的中国高科技企业,在发展壮大和走向世界的过程中,遇到竞争对手各个方面的挑战是在所难免的。但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改变不了台电公司走向世界的决心。为了捍卫公司的利益,为了维护中国企业的形象,针对此次博世的挑战,不论有多么困难,台电公司都会积极应对,打赢这场跨国官司。
 
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
200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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