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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台电与德国博世诉讼案进展的通告(二)
- 发布时间:200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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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台电与德国博世诉讼案进展的通告(二) |
2005年9月7日上午,深圳台电公司委托的德国律师哈特律师、斯泰琪莉律师和台电公司市场总监周庆东以及法律顾问律师等人参加了德国美茵河畔法兰克福地方法院关于博世公司在2005年4月5日所申请的临时禁止令的开庭审理,这个诉讼案的主审法官为 Nichel 法官(2005年4月6日签署临时禁止令的法官)。法庭经过近1个半小时的审理后休庭。2005年9月8日上午,哈特律师从Nichel法官处得知,法庭维持了Nichel法官在2005年4月6日所签发临时禁止令,法官的判词要过4个星期后才能出来。
台电公司与德国律师经过仔细研究和评估之后,认为这个判决片面地扩大了博世公司专利的保护范围,没有法律依据,也是不合理的。台电公司已经决定向法兰克福上诉法院对地方法院的此次判决提出上诉。 台电公司与博世公司的诉讼仍没有最终结果。我们及我们的律师仍然非常有信心能赢得这次官司。 |
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 2005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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